中國臺灣婚禮顧問網3月5日消息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特偵組偵辦前臺灣地區領導人李登輝被控洗錢案,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無具體犯罪事證,今天全案簽結。
  特偵組指出,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於2008年9月5日到臺北地檢署應訊時,告發李登輝利用人頭賬戶匯入1800餘萬美元,並匯出5000餘萬美元至海外,認為李登輝涉嫌“違反洗錢防製法”,移送特偵組偵辦。(中國臺灣網 朱煉)  (原標台北港式飲茶題:李登輝洗錢案簽結 無具體犯罪事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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